外贸老板必读:到底要不要和员工签“竞业禁止协议”?和谁签?如何签?如何生效?

了解竞业禁止协议不仅对员工非常重要,对企业来说更重要。前些日子从职场打工者的角度分享了竞业禁止协议需要注意的地方,今天分享一下企业老板应该注意竞业协议哪些方面。 01、企业有没有必要同员工签订竞业禁止协议? 是赔偿金成本高,还是客户/订单流失造成的成本高? 道理显而易见! 02、跟所有员工都要签? 只同能力突出的骨干、精英业务员签,因为能力一般或差劲的员工对公司业务是不存在威胁的,哪怕某天出去创业或去了同行那里,也很难拉走前公司的客户。 03、协议禁止期限该签多久? 至少半年以上,推荐一年,如果是能力超强的骨干业务员,推进 2 年(民典法规定最长期限)。 限制的起始时间一般推定为从离职之日(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起计算。 公司同员工签订竞业协议是为了阻断其与公司客户的联系,并让公司在这段时间内彻底接手客户。 并不是简单的离职业务交接,而是要让新的接手人在这段时间内通过频繁的业务交涉,建立新的业务关系网,让客户意识转移,明白接下来应该同谁联系合作。 如果竞业协议的有效时间只有两三个月,对业务员与客户的关系跟进是不会造成太大影响的,那么竞业协议也就是去了意义。 04、竞业补偿金何时发放,如何发放? 竞业协议生效的前提是公司必须支付补偿金,如未支付,限制条款不生效。 补偿金一般是按月给付的,但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是可以一次性给付的。 超过 3 个月未支付的,离职员工可以单方面解除协议。 05、企业该如何在协议中划定竞业限制范围? 竞业禁止的范围应当是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如果超过了这个法定的范围,那对员工来讲,失去约束力;还有就是同类产品、同类业务要进行尽量详细的约定,有的企业约定很笼统,比如约定同行业等等。那么我们一定要正确理解国家制定此条款的目的是为了制止不正当竞争,竞业限制的是与本企业有竞争关系的企业,这是根本。 当然,以上所有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有自己的想法,完全可以按照自己的来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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